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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南海仲裁說「不」

2016-07-08

有報道稱,國際仲裁法庭將於7月12日宣布對“南海仲裁案”的仲裁結果。中國認為,所謂“南海仲裁案”是菲律賓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主張通過談判解決爭端。截止6月中旬,支持中國立場的國家已達60個,數字還在增加中。

中國反對南海仲裁的立場為何得到如此廣泛贊同?這說明理在中國,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是認理的。

到國際法庭狀告中國,是菲律賓惡人先告狀的把戲。南海自古就屬於中國,對此沒有任何國家提出異議,各國出版的世界地圖都把南海標註為“南中國海”。至於菲律賓,許多重要的國際條約都對其邊界有明確界定,像1900年的美西華盛頓條約,1930年的英美條約,都規定菲律賓的國家領土邊界是東經118度線,也就是說,菲律賓的領土在這條線以東,而黃岩島及中國南海諸島在該線以西,根本不在菲領土範圍內。菲律賓原本也承認這個事實,但從上世紀70年代發現南海儲藏石油等豐富資源後,菲律賓等國便對中國南海島礁進行哄搶,菲搶佔8個。中國當然不能任其胡來。菲律賓提起仲裁,就是想把侵佔中國領土的非法行為合法化,進而否定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菲律賓提出仲裁,等於徹底關上了通過談判解決爭端的大門,違背了自己信誓旦旦的承諾。過去20年,菲律賓同中國至少達成6個通過談判協商解決南海爭端的聲明和協定。譬如,1995年8月10日,中菲兩國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有關爭議應通過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礎上的磋商和平友好地加以解決”;1999年3月23日,兩國共同發表《中菲建立信任措施工作小組會議聯合公報》;2000年5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菲律賓政府關於21世紀雙邊合作框架的聯合聲明》發表;2002年11月4日,中國和東盟10國共同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各方承諾“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它們的領土和管轄權爭議”;直到2011年9月1日,中菲還發表共同聲明,承諾通過談判解決爭端。

然而,2013年1月,菲律賓在未告知中國的情況下單方面向國際法院提起南海仲裁案。這是令人不齒的背信棄義行為。

南海仲裁案是菲律賓將自已的非法要求強加給中國,侵犯了中國合法權益。早在2006年,中國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作出排除性聲明,將涉及海域劃界等方面的爭端排除在《公約》規定的第三方爭端解決程序之外。作為公約締約國,中國自主選擇的爭端解決方式必須得到尊重和保護。

國際仲裁法庭受理此案,是種越權行為。菲律賓提出的仲裁事項,實質是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問題,超出了仲裁庭的權限範圍,它無權審理此案。何況仲裁庭成員政治色彩濃厚,庭長是日本人,其他幾位也對中國不同程度地懷有成見。菲律賓龐大的律師團由擅長打國際官司的美國大律師牽頭。中國公眾認為,在菲律賓提出仲裁案的背後,站着為其撐腰的美國。因此,不論仲裁結果如何,都無助於南海爭議的解決,只會加劇惡化地區局勢。

對阿基諾政府搞南海仲裁案的作法,菲律賓有識之士認為是愚蠢之舉。不久前,曾擔任菲律賓總檢察長和司法部長的門多薩建議菲當局請求國際仲裁法庭暫停仲裁案有關程序,並請求法庭將裁決推遲到7日31日之後,“以便新當選的總統有時間仔細考慮此事,為其留下作出各種選擇的餘地,包括向仲裁庭撤回仲裁案”。如此既現實又有遠見的建議不應該被當成耳旁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