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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丁立 復旦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教授

以公正名義打破中立

2015-08-04

在7月21日華盛頓美國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舉行的第五次南海會議上,美國負責東亞和太平洋事務的助理國務卿丹尼爾·拉塞爾表示:“需要堅持國際法的時候我們不中立。需要遵循規則的時候我們會十分堅定。我們美國有義務保護美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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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圖像顯示南沙群島的永暑礁是中國南海的一個土地復墾項目。中國建設的土地復墾工程在南沙群島的一些島嶼和珊瑚礁上將會按計劃完成。

上面三句話中,有兩句他是認真的,特別是“我們美國有義務保護美國利益”這句。他說的另一句真話是,為保護美國利益,“需要堅持國際法的時候我們不中立”。

人們知道,根據以往記錄,美國至少是對國際法的適用性有偏見。當一項國際法不符合其利益的時候,美國總是習慣於繞過或破壞它。目前,它的盟國菲律賓在南海與中國有領土糾紛。美國政府聲稱,由於馬尼拉正在囯際仲裁庭對中國提起訴訟,聲索雙方都應遵守國際法。對國際法華盛頓看似中立,但仔細觀察就知道美國完全不是中立,它打破長期宣稱的中立立場,明顯站在菲律賓一邊。

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糾紛有兩種。一種是關於主權,一種是與主權相關的經濟權。中方主張對U型線內己方一側的所有島礁擁有主權,因為其祖先很早以前就發現南海諸島,並在那裡經營開發。幾百年來,歷代中國政府都實際佔領了其中一些島嶼,並將它們列入中國版圖。1948年,中國政府公布了有全盤意義的U型斷續線。馬尼拉當局近半個世紀里沒有提出反訴,實際上承認了中國的主張。1997年菲律賓首次修憲,對其專屬經濟區內島礁提出領土要求,最終引發與中方的爭端。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確允許所有沿岸國家至少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但只適用於經濟資源。該公約從來不是主權文件,國際仲裁庭處理的是國與國之間經濟利益糾紛,決不是領土裁決。

即使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中方對當前爭議地區的島礁主張也無可非議。一些礁石地物可以界定領海,某些情況下,也可以界定專屬經濟區。中國的主權權利永遠不會因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改變。如果按中國島嶼劃定的專屬經濟區與菲律賓有重疊,雙方應通過談判達成協議,劃分各自的專屬經濟區。

菲律賓最近侵佔U型線中方一側島礁,侵犯了中國在這一地區的主權。這類法律糾紛中的主權問題,必須由海牙國際法院處理。國際法院裁決後,再由國際仲裁庭處理經濟利益的重疊。顯然,國際仲裁庭並不是處理主權爭端引起的經濟權益糾紛的地方。

中國充分尊重國際法和全球治理規則,但是應該先由中國和菲律賓自己解決領土爭端。由於20年前菲律賓還默認中國的領土主張,它與中方發生爭端的初衷顯然站不住腳。為避免“全贏全輸”局面,中國長期以來一直建議與菲方就所有領土和經濟權問題舉行雙邊談判。但菲律賓否認早先對中國主權的實際認可,採取軍事行動侵佔中國島礁,拒絕對話,並在錯的法庭提起上訴。

美國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標準不一,且充滿誤導。之前,美國宣稱在中菲之間不偏不倚,如今它看似中立,要求聲索雙方尊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國際仲裁庭,但它卻在遵守國際法名義下,故意忽視菲律賓違背聯合國憲章,侵犯中國主權,拒絕承認與中國海上主權有關的經濟權的行為。

所以,助理國務卿拉塞爾確實說了實話,美國在堅持國際法的時候並不中立。進一步觀察美國歷史就會得出更令人不安的結論,那就是,美國並不把國際法當回事。1893年對夏威夷的“吞併”(如果不算侵略的話),就完全沒有國際法依據。美國1979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的時候,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它仍按照國內法,即與台灣關係法,而不是任何國際法保持着對這個叛離島嶼省的軍售。美國2003年在先發制人名義下發動對伊拉克戰爭時,既沒有獲得聯合國批准,也沒有證據證明其論斷的合法性。

美國以公正名義違背了中立立場,但這從來不是新鮮事。與其宣稱的“再平衡”目的相反,華盛頓正讓南海升溫,而它最終可能在該地區面臨更加不利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