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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正龍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基金會高級研究員

中美需要「良性競爭」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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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於2017年末和2018年初發表的三個官方戰略文件,將中國鎖定為“主要戰略競爭對手”,並以“全政府方式”在政治、經貿、科技、軍事等各領域加大了對中國打壓的力度。如何保持良性競爭,防止惡性競爭,成為當前中美關係急需解決的突出問題。

 

剛剛結束的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談判,提供了正反兩方面的實踐。總結並歸納良性競爭的原則和規範,對未來處理中美關係十分重要,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競爭要遵守國際社會公認的國際規則。國家之間競爭要按國際規則來辦,這既是保持良性競爭的根本保證,也是避免惡性競爭的基本要求。在國際規則面前人人平等,不能用國內法代替國際法,干涉他國內政,更不能搞“長臂管轄”。對國際規則也不能採取實用主義的態度,合則用,不合則棄,或者雙重標準,用規則這個“手電筒”專照別人,不照自己。中美達成的第一階段經貿協議就是一套共同規則,共同管理未來的兩國經貿關係。

二是堅持對話解決爭端,防止競爭失控演變為對抗或衝突。作為兩個經濟大國,雙方之間出現一些問題是自然的。有問題不要緊,關鍵是要平等溝通,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委,相向而行,探索解決問題的辦法,謀求互利共嬴的結果,而不是動輒採取制裁、加征關稅等脅迫措施,或濫用政治、經濟、外交、司法等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事實證明,前者有利於平息事態,解決分歧,是良性競爭的做法,而後者只會導致事態升級,陷入惡性競爭的泥淖,損人不利己。中美貿易摩擦從發生、發展到部分解決的全過程說明,兩國關係既合作又競爭,競爭之中既有良性的一面,又有惡性的一面,而後者往往是美方零和博弈思維作祟的結果。但最終,合作和良性競爭佔了上風。

三是不斷完善現有規則並適時制定新的規則,為良性競爭提供製度保障。隨着時代進步和科技發展,新的業態、產業、交易方式層出不窮,有的規則已過時,有的已不能適應需要,或者根本就沒有覆蓋新的行業,如電子商務、網絡安全、人工智能等。國際社會急需對現有規則進行更新、完善,或制定新規。此項工作非一國能勝任,需要各國通力合作才能完成。

四是進一步加強風險管控工作機制。為確保良性競爭,中美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相關風險管控機制。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中美之間已經建立了多個風險管理機制,如熱線、近距離空中和海上相遇協議、空間發射程序預告等。但這些還不夠,兩國還應探索增加新的管控工作機制,以應對新興領域的風險,如外層空間、網絡安全、網絡活動合理邊界等。此次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規定建立爭端解決機制,這是確保良性競爭的一個重要舉措。

五是兩國元首引領是中美良性競爭的根本保證。中美第一階段經濟協議談判的全過程說明,沒有兩國元首的引領,協議是不可能達成的。中美元首應建立定期會晤機制,坦率地面對並處理各自關切,讓競爭在公認的範圍內良性進行。

毋庸置疑,美國將中國視為“主要戰略競爭對手”,其終極目標是阻斷或遲緩中國的發展勢頭。美國的政策目標並不會因政府的更迭而改變。這場鬥爭已經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我們只有直面應對,躲是躲不過去的。

同時也應當看到,中美經濟已經高度融合,中美達成第一階段經貿協議只會進一步密切兩國經貿往來,而不是如有些人聲稱的“脫鉤”。“斗而不破”依然是主導兩國關係的重要準繩。中國塑造兩國關係的能力不斷增強,中國有信心也有條件擴大兩國良性競爭,縮小惡性競爭,共同推進以協調、合作、穩定為基調的中美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