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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松嶺 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

為什麼《與台灣交往法》會加速中國統一的進程?

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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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簽署《與台灣交往法》。

美國通過的《與台灣交往法》(又稱《台灣旅行法》)儘管用隱晦的手法處理了與台灣官方交往的修辭,但是難以掩蓋美國與台灣恢復所有官方關係的慾望與企圖。該法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再次公然以國內立法的方式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充分表現了美國作為超級大國的傲慢與無理。法案還暴露了美國在“一個中國“政策上的搖擺不定,通過在國與國之間承諾上的翻雲覆雨、反覆無常,顯示出美國政治倫理的淪喪。更重要的是,《與台灣交往法》的通過,讓兩岸中國人民意識到解決台灣問題的急迫性和緊迫感。

首先,《與台灣交往法》的通過逼迫中國大陸進一步明確台灣的法律地位。該法案逼迫中國大陸在法律層面全面、明晰地確定台灣地區及台灣當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明確台灣地區及台灣當局在國際法中的地位。本來,中國大陸希望在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九二共識”基礎上,通過和平協商談判來解決兩岸存在60餘年的政治對立問題,在和平的基礎上解決兩岸關係的紛爭,實現國家的統一。畢竟,台灣當局還存在並在實踐中運行着1946年在中國大陸制定(儘管已經在1949年被新中國廢除但在台灣地區依然適用)的憲法性政治文件,兩岸還存在着在一個中國原則、框架下談判的可能性與現實性。但是,美國的《與台灣關係法》、《與台灣交往法》以及正在炮製的其他將台灣政治地位國家化的法律,正在逐步把台灣及台灣當局挾持上“台灣地區國家化”的不歸路,逼迫兩岸把一息尚存的模糊空間明確化。由於法律本身具有剛性,其制定、修改和廢除的程序相對複雜,一旦中國大陸、中國台灣地區以及美國在法律規定上的衝突達到無可調和的地步,那就只剩下消滅《與台灣交往法》的交往對象這一條路。

第二,《與台灣交往法》逼迫中國大陸在國際法層面進一步落實“一中”原則,進一步完善“一中”框架。該法明顯違背了“一中”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規定,嚴重損害了中美關係的政治基礎,並很有可能在國際上造成嚴重的負面效應。可以說,美國的做法使得中國大陸不得不加緊在國際上構築“一個中國”的防線,將台灣牢牢地控制在“一中”防線之內。這樣的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越清晰,未來兩岸雙方在各種國際場合的博弈就會越明確化、具體化。兩岸雙方的信任基礎越來越薄弱,台灣當局既有的模糊空間越來越小,台灣當局的國際活動範圍就越小。換言之,未來台灣當局所有可能被誤解為國家的法律因素都將被逐步消除。

第三,《與台灣交往法》逼迫大陸考慮用和平之外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1979年以來,大陸一直在探索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解決台灣問題,而且“和平統一”這一方式被不斷寫進中國共產黨的文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以及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這充分表達了中國大陸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誠意和決心。但是,和平統一需要兩岸雙方心平氣和,需要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坐下來就兩岸現狀法理進行梳理,對國家統一的相關問題進行談判,對國家統一後的治理方式進行協商。但是,《與台灣交往法》給台灣地區及台灣當局錯誤的定位,給島內“台獨”分子釋放了錯誤的信號,使得島內的政治越來越偏離“一個中國”的原則和框架,使得島內“台獨”勢力不斷通過所謂立法、修法、釋法的方式把“台灣地區國家化”,使得“台獨”勢力越來越敢於鋌而走險,並不斷綁架台灣民眾,以所謂公民投票的方式鼓動台灣獨立。由於法律本身的穩定性,“台獨”走上了制度化的歧途,《與台灣交往法》給了大陸民眾凝聚民意的機會,也讓大陸有了完成國家統一的迫切感。一旦大陸意識到法律的剛性會讓國家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就提上了日程,台灣問題就不太可能以和平方式解決。

《與台灣交往法》通過後,島內的“台獨”勢力蠢蠢欲動,賴清德竟然再次公然在台灣立法院宣稱“台獨”。這種逆歷史潮流而動的行為引起了中國人民的強烈憤慨,把台灣推向了戰爭的邊緣,也引起了島內民意的分化和反感。近日,大陸在南海及台灣海峽的實戰軍事演習已經明確劍指“台獨”勢力和外來力量的干涉。中國不侵略,但是誰想干涉中國內政,分裂中國,武力就針對誰。在民族大義和歷史潮流面前,一切分裂祖國的行徑和伎倆都是註定要失敗的,都會受到中國人民的譴責和歷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