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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權:一個切實可行的建議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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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永遠不稱霸,永遠不搞擴張。”習近平和李克強等中國領導人經常重複這句話,包括最近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也是如此。相反,美國太平洋司令部司令、被特朗普提名為駐澳大利亞大使的哈里·哈里斯兩年前對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說:“我確信中國正在東亞謀求霸權。就這麼簡單。”特朗普即將上任的國家安全顧問約翰·博爾頓對此表示贊同。就在哈里斯作證的前一個月,他指責中國“似乎勢不可擋地要在東亞稱霸”,並建議打“台灣牌”來反擊。雖然美國的官員們譴責中國謀求霸權,但擁戴美國實力的學者卻把美國稱作“國際秩序”上的“霸主”,而且是唯一“慷慨大度的”。

既然,霸權這個概念是如此重要而有爭議性,人們或許要問:“它究竟是什麼?”事實上,正如佩里·安德森的新著所表明的,它沒有明確的答案。在近現代,這個詞最早是在1849年被英國歷史學家喬治·格羅特用過,但是一直到1960年以後,它才比較常見。而且在1980年以前,“霸權(hegemon)”這個名詞在英語里幾乎是沒人使用的。

最基本的概念分歧在於,霸權所指的領導,是以共識和認可為基礎,還是僅僅等同於統治、支配、帝國及其他以脅迫為主的術語。前面提到的英國歷史學家格羅特認為,霸權是一個關於獨立的概念,因為修昔底德用它來區分希臘世界的合法領導與雅典讓人越來越無法忍受的統治。相反,佩里·安德森認為,無論修昔底德所說的情況,還是古希臘更普遍的情況,把這些概念嚴格並置都是沒有根據的。例如,亞里士多德指出,希臘的霸主,也就是雅典和斯巴達,都曾經把它們的治理形式強加給其他政體,用對“支配權”的爭奪或對“臣服”的認可,取代本來應該是希臘城邦制度核心的平等。

對這個詞的不同理解延續至今。政治學家理乍得·內德·勒博在他的許多著作中為基於領導/認可的霸權概念進行了辯護,而現實主義的國際關係思想家們對此充滿懷疑。E·H·卡爾就表示:“實力完全可以創造出對自己有利的道德”。當然他也承認,只有相對“寬容”,一種秩序才有可能長期存留。約翰·米爾斯默爾認為,當“所有其他國家都無法構成嚴重威脅”,這個國家便是霸主,它“支配着體系內的所有其他國家”。在這種概念里,實力特別是軍事實力決定着合作的條件。

當中國領導人譴責霸權主義的時候,他們無疑是反對卡爾和米爾斯默爾所描述的帝國變體。而那種象徵著國際領導力的霸權,正越來越被習近平所領導的中國接受。

美國軍方和政界領導人在譴責中國公然謀求霸權的時候,沒有說明他們反對的是哪種霸權。美國只是反對中華帝國嗎?還是它有意挑戰並且儘可能地遏制中國的領導?

強加的領導和得到認可的領導之間的界限非常模糊,從而使這個問題的答案愈顯複雜。在其著作最重要的段落中,安德森強調了不同霸權觀之間的對峙:“聯盟領導:是政治的還是軍事的?是被領導的對象還是盟友?是自願結盟還是被強迫?霸權再次出現時,所有隨之而來的幌子都具有同樣的模糊性。”即使一些人認為,“霸權/領導”與“統治/帝國”之間存在關鍵性差別,他們也必須承認,這些概念其實是交叉重疊的。

保羅·施羅德曾經指出,霸權(他認為對國際秩序是必要的)和帝國(他認為對國際秩序是一種破壞)之間的區別是“程度問題,就像暖、熱和燙之間的區別”。為感知這種區別,我來舉三個例子:美國通過建立多邊組織和條約幫助管理戰後秩序,可以稱為“暖”霸權;美國在中美洲的“大棒”外交,可以冒昧地稱為“熱”霸權;美國入侵伊拉克,就是“燙”,是帝國主義。

中國今天在謀求霸權嗎?顯然,這取決於你所謂的霸權是什麼。就中國而言,“一帶一路”倡議和亞投行似乎與美國二戰後的機制創建十分類似,我已經把它列為霸權的一種(但不是絕對控制)。相比之下,中國在南海的強勢舉動可以歸類為近似“大棒”外交,雖然公平地說,中國沒有入侵任何鄰國,與“大棒”鼎盛期的美國並不相同。而中國並沒有類似美國近年在中東的那種帝國行徑。

可靠的思維需要明確的定義。這很難,因為“霸權”一詞向來含混。從現在開始,美國必須澄清它所反對的是什麼樣的霸權,中國也要留意在謀求支配地位時不能“暖”到恃強凌弱和成為帝國。如果世界兩大強國欲就權力轉移問題進行協商,上述兩條就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