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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迴音:讓對中國的共識複雜化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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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皇英諾森四世將多米尼加人和方濟會人士送往韃靼。

鑒古知今並不容易,而且歷史類比往往帶來的是誤導而非預示。儘管如此,類比推理是人類認知的一個自然組成部分,因此在所難免。相反,人們應當謹慎並創造性地運用類比,去開啟對話,而不是結束交流。台灣大學教授奇邁可(Michael Keevak)的新著《駐華使館:鴉片戰爭前的外交與文化碰撞》(Embassies to China: Diplomacy and Cultural Encounters Before the Opium Wars)恰好能讓我們做到這一點。在本文中,我將奇邁可著作當中的三個話題與當代背景作了關聯。這三個話題是:大一統的自負、和平的性質、例外法則。

大一統的自負

公元13世紀中葉,教皇英諾森四世向蒙古人派出若干使團(當時蒙古人正忙於徵服中國),懇請他們停止向西部推進,並希望他們皈依基督教。英諾森在信中預設了文化與宗教的大一統形象:基督教VS野蠻的東方。正如奇邁可所寫,蒙古大汗貴由所知更多,他反駁了教皇信件中的傲慢無禮。事實上,基督教聶斯脫里派信徒在大汗的朝廷里並不鮮見,而且大汗控制的整個地區對他們都“十分寬容”——愛德華·吉本(顯然)略帶誇張地寫道。儘管自負,但教皇既不是西方無可置疑的代言人,也不是基督教的司令官(其實當時教皇的轄境正遭到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圍困),而基督教(在大汗眼裡)遠遠超出了其狹隘的教區。

從自負當中(也許)看到了這個晦澀故事的迴音,那就是,一個“民主聯盟”能夠(或者應該)主導當代國際體系。印太地區“四方聯盟”開始復活不過是這一信念的結果。這難道不是與教皇一樣,假裝存在着大一統,而現實卻並非如此嗎?13世紀,英諾森四世認可教會與野蠻人這種二分法,其在當代的表現形式,正如最新一期《經濟學人》所宣稱的,就是民主VS“獨裁”。民主的印度尼西亞真與它的最大貿易夥伴、非民主的中國在利益上針鋒相對嗎?問問印尼人如何?是否自由民主的優越感,就像教皇隨意開除聶斯脫里派教徒那樣,要對實際上存在的相似之處視而不見,譬如當代中國在個人選擇意義上的自由正在擴大?

和平的性質

在上述教皇給蒙古人的信件中,“和平”的性質是一個爭議點。奇邁可寫道,蒙古人贊成羅馬人的和平概念:不是相互共存,是順服。和平就是承認等級,而站在頂端的是驕傲的大汗。教皇的使節前來乞求和平,但又否認這種等級,這讓大汗的手下感到不解和驚訝。不出所料,與大汗達成某種約定的企圖失敗了。

再一次地,這個相當晦澀的故事似乎呼應了某些更普遍的東西。一個崛起的大國正在趕超一個居主導地位的大國,這種態勢伴隨着兩類恐懼:崛起國擔心自己仍被守成國當次等國對待,而守成國害怕自己在崛起國面前變成次等國。雙方都擔心屈從對方,也就是前面所說的羅馬式和平。這是解釋美中關係日趨緊張的一種方法。中國也許尋求“新型大國關係”,但美國並不買賬,因為它相當滿足於繼續充當唯一的主要(或者大/強)國家。當美國國務卿雷克斯·蒂勒森去年應合中國式語言,呼籲建立“正和”外交關係的時候,華盛頓外交政策圈內人士的不快溢於言表。為什麼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美國的精英仍然執着於一種“領導”觀念,即美國行動,其他國家響應。“全方位”支配也包括話語的支配,應合中國式語言被重新定義為屈辱地順從,而非機智老練。只要和平談判對一方是派對,或者對另一方是屈從,崛起國和守成國的存在焦慮就會繼續壓倒一切,親善大使們則倒霉透頂。

果真如此的話,中國傳統上堅持其“中央王國”地位,而其他所有國家向它朝貢,這難道不是預示着中美之間會存在一種充滿恐懼的不確定關係嗎?這裡的問題是假定傳統中國與現代中國之間沒有連續性,但即使有連續性,就像下面一個小節所展示的,其答案也是否定的。

例外法則

17世紀中葉,中國與俄國的關係困難重重,正如奇邁可敘述的:俄國向東方擴張了一個世紀,兩國邊界開始在黑龍江一帶相互抵觸。俄國駐華大使不僅不肯磕頭,他甚至要求中國皇上做沙皇的附庸。最後,雙方在更平等的條件下進行談判,並於1689年簽署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尼布楚條約》。該條約是通過耶穌會中間人用拉丁文談判的,而中國人向基督教的上帝宣誓,以此表示守信。這裡不需要知道什麼法律,當中國的利益(穩定北方邊界)得到保證,對朝貢體系的細節它就可以忽略不計,同時作出實際讓步(允許俄國商隊定期往來)。本着同樣的精神,1720年,中國皇帝親自召見俄國大使,並把大使的君主彼得大帝當作“他的近鄰和地位相當的朋友”。

今天,中國的“朝貢體系”概念已經深深融入現代學術和語言。正如上面的故事所展示的,只是按照中國相對於別國的條件來看的話,中國是東亞的中央大國這種觀念並不全錯。大國一向認為小國低人一等(雖然從歐盟到東盟,方方面面的協議確實在今天緩解了這種傾向)。按照國際體系的結構和中國歷史的獨特性,中國和美國註定要尋求一種優勢-劣勢關係,然而這也並非不可避免。它是一種衝突配方,因為這兩個國家自然都不願意從屬於對方,而均衡的解決方案,是兩個大國就平等關係進行談判,這就要求雙方都做出犧牲,要在並不信仰的上帝面前發誓,要就非傳統區域進行談判,並無視對方的自負。而做出這種犧牲所帶來的好處,以及不做犧牲所要付出的代價,都是重大到沒有其他合理選項可以替代。

結論

這些對大一統的自負、和平的性質以及例外法則的簡短思考,應該使得民主“衛士”美國和崛起的“修正主義”國家中國無法擺脫一輸一贏的存在之爭這一沉悶的、簡單化的意識形態命題變得複雜起來。與這一命題相反的是,這種爭鬥最可能出現的結果是兩敗俱傷,而其他觀望國家惶惶不安。另一種選擇是通過談判建立一種外交制度,讓兩個國家彼此平等相待。正如有人所說的,實現“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