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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構建更加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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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時代,網信技術的發展強勁地推動了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繁榮。第四次工業革命和科學技術的升級換代正進行得如火如荼,然而,信息時代各國也面臨著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等諸多風險挑戰。

隨着人工智能、物聯網、智能製造、大數據等技術不斷創新和相互嵌入,網絡空間與物理空間高度融合,地緣政治等傳統安全威脅與非傳統的網絡安全威脅相互交織,顛覆着人們的安全觀。俄烏衝突進一步表明,網絡空間與物理空間同為重要戰場,美國等對俄羅斯實施的制裁尤其是金融制裁凸顯網絡空間和信息技術的重要作用。

全球治理體系在地緣政治、病毒肆虐等衝擊下已不堪重負,網絡空間治理亟須各國以《聯合國憲章》為宗旨和原則,以國際法為基礎,推動互聯網全球治理體系的變革,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

中國為推動建立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發揮重要作用

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和網絡大國,有着成功的國內治理經驗。習近平主席強調“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提出“弘揚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並倡導以“真正的多邊主義”來處理全球事務、應對全球挑戰。

從網絡秩序和治理實踐看,中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全球領先,網絡空間治理能力不斷提高。截至2021年12月,中國網民規模達10.32億,建成5G基站超過142.5萬個。中國信息技術創新能力和數字經濟發展活力持續提升,全球創新指數排名已躍至第14位,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7.8%。中國數字政府服務效能也顯著提高,電子政務發展指數全球排名升至第45位。中國網絡空間治理已形成系統性理念,並頒佈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規。

全球網絡安全形勢嚴峻複雜、風險增大

從全球網絡空間的國際格局、規則制定、秩序建立看,無政府、無序、缺乏規則是常態,網絡安全形勢嚴峻複雜、風險增大。

一是美西方國家處於網絡空間權力架構的上端,憑藉信息技術壟斷和網絡話語主導權,從意識形態和戰略競爭出發,對中國等新興經濟體採取壓制政策,對中國的網絡攻擊從未停止。網絡科技打壓同樣用於歐俄、美俄、美伊(朗)博弈。俄烏衝突中,網絡戰一直與戰爭本身同步進行,是各方參與、表態、施壓的重要渠道。

二是參與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主體日益多元化,政府、企業、非政府組織、行業協會、個人都是“利益攸關方”。網絡空間形成初期,從事規則制定和管理的主要是網絡服務提供方。伴隨網絡空間與物理空間的融合,網絡安全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隨着政府參與和管理的深化,政府成為網絡空間主導者。然而,網絡空間運營依然靠服務供應商特別是大型高科技公司,它們通過海量數據資源參與一國乃至全球的經濟、傳播、社會活動。信息技術的普及使技術門檻下降,在為民眾提供便利和福祉的同時,網絡的安全風險也在增加,如恐怖主義、輿論危機、網絡犯罪、加密貨幣泛濫等。

三是網絡空間涵蓋領域廣泛。信息技術、大數據、產業政策、網絡安全、人工智能與各國政治、經濟、軍事、傳播能力密切相關,如果網絡空間無政府、無序狀態持續下去,不僅國際社會難以開展合作,而且極易“滾雪球”般地觸發政治、經濟、軍事衝突。

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國際社會就建立網絡空間秩序和相應規則做了嘗試,形成了一些成果,但終因地緣政治、大國競爭,網絡空間覆蓋面廣參與方眾多、網絡攻擊難以溯源、缺乏有效執行監督機制等原因,全球網絡空間治理體系和新秩序難以落地。

國際社會亟須認清網絡空間全球治理匱乏的現實和風險,可考慮以下行動。

一是以全人類共同價值為指引,堅持真正多邊主義,排除地緣政治干擾,克服意識形態偏見,加強大國協商與協調,積極推進網絡空間全球治理的規則制定、體系和秩序建設。

就全球網絡空間治理而言,大國合作是關鍵,大國共識是基礎。中國可考慮與聯合國、G20、亞太經合組織、東盟10+1(+3)等國際、區域、次區域組織合作,增加和強化網絡空間議題,調動網絡空間專門機構的積極性,從戰略、技術、安全、社會等諸多方面探討建立網絡空間治理規則與標準。

中美在網絡空間要加強溝通,通過對話增進了解與合作,加強網絡空間衝突預防與危機管控。當前,兩國在網絡治理、打擊網絡犯罪、促進數字經濟合作等方面需求不斷增加。

二是充分發揮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機構的平台與橋樑作用,努力在全球、區域、次區域和專業層面建立包容、平衡、非意識形態化的新平台,在網絡空間規則制定產生初步成果基礎上,結合網絡空間和信息技術新形勢、新特點,嘗試形成和固化已有共識的網絡空間治理框架和規則,為達成有約束力、可執行、可監督的網絡空間國際條約奠定基礎。

2020年,中國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強調各國增強溝通,建立互信,以共謀數字治理之道。該倡議在國際社會贏得廣泛支持,並與阿拉伯國家、俄羅斯達成合作意向。未來可推動倡議具體化,形成可行的數據安全保障機制,推動建立全球數字治理規則。

三是非國家行為體特別是高科技企業已成為網絡空間及該領域治理的重要參與方。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至今,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都發生了深刻變化。政府主導趨勢還在加強,同時,高科技企業、非政府組織乃至個人等非國家行為體、非政府行為體都深入參與到各國人民的經濟、政治、文化和日常生活之中。高科技公司掌握先進的信息技術和海量數據,網絡空間影響力難以估量,其對網絡空間全球治理,包括對網絡空間規則和技術標準制定所起的作用不容小覷。各國網民數量巨大,他們對網絡空間規則制定同樣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和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需要新思想、新理念、新路徑。在這方面,有關非政府組織和智庫可以發揮重要作用。網絡空間非政府組織和智庫參與網絡全球治理和規則制定,有助於網絡空間治理相關理論的形成和系統化,進而為網絡空間全球治理和國際秩序的建設提供理論支撐。

五是鑒於網絡安全對國家安全的至關重要性,國際社會有必要先集中解決一些威脅人類生存的網絡空間難題,特別是網絡安全中對網絡攻擊構成戰爭行為的界定。目前,各國對此有不同解釋,各國亟須就此進行對話和談判,以嘗試達成共識,防止意外產生網絡空間“黑天鵝”和“灰犀牛”事件,進而演變成為全球網絡空間危機。

當前錯綜複雜、嚴峻危險的網絡空間現實與治理赤字需要各國、國際組織、企業、個人等網絡空間參與主體齊心協力,共同應對。中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和網絡大國,將積極作為,倡導“求同存異、休戚與共、平等尊重”,與各國加強溝通與合作,探尋網絡空間治理新思想、新理念、新模式,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摘自“中國網信”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