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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環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涉台事務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長

美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帶來多重傷害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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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並提交總統特朗普簽署。如果該法案成為美國法律,將是對《1992年美國香港政策法》的重大修訂,也是自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美國國會再次針對香港“制定”國內法律。

如果說1992年美國總統簽署香港政策法時,香港尚處在港英政府管治時期,中國政府不便發表看法,那在1997年香港回歸後,中國政府已多次表明態度,不希望外部勢力與香港的反對派互相唱和,對香港事務評頭論足,這會被視為對中國內政的干涉。然而,美國的部分國會議員不以為然,自2014年以來不斷以修訂《1992年美國香港政策法》的名義在參眾兩院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2014年正值香港發生“佔領中環”事件,雖然“佔中”不為大多數香港市民接受,但提出議案的美國國會議員顯然不關心這些。此後,每屆國會都有同名議案提出,但均未獲得通過,遑論提交總統簽署。

然而2019年這次不同。此次法案6月中旬在參眾兩院同時提出,10月中旬在眾議院通過,11月19日在參議院通過,隔日眾議院表決同意參議院的版本,隨後提交總統。可以說是“一路綠燈”,在中國政府的強烈反對之下快速通過。國會議員們在着急什麼?

是關心香港的事態嗎?法案聲稱是為了保護香港的人權和高度自治,制裁“侵害香港人權”的人。而實際情況是,香港回歸22年來,依據《基本法》享有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了充分落實。香港有完備的法律來保障人權和自由,除《基本法》外,還有《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同樣適用於香港。“修例風波”持續6個多月以來,香港有700多起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其中很多演變為暴力違法活動。然而,香港沒有出現人道主義危機,負責執法的警察一直保持著剋制,甚至被認為有些“軟弱”。如果美國的國會議員真如他們所講的“與香港一起”,就應該致力於維護香港的法治秩序,致力於維護香港的城市活力,而不是美化示威者的激進暴力行為,罔顧港人的整體利益,執意通過這樣的法案。

退一步講,美國有2016年生效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如果真要制裁“侵犯香港人權”的人,也根本不需要再通過一個專門針對香港的法律。

所以,整個法案的快速進程,讓人看到的更多是美國國內圍繞特朗普競選連任的種種較量,是中美貿易談判的一波三折,是香港在美國政客的政治算計中變成向中國施加壓力的一張牌、一顆棋子。樹欲靜而風不止,無怪乎特區政府對國會通過法案表示“極度遺憾”和“強烈反對”,也無怪乎中國政府要“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制”。

如果法案成為美國法律,無論對香港、對美國還是對中美關係和國際社會的利益都將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

對香港而言,“修例風波”正處於止暴制亂的關鍵時期,美國國會在這個節點通過法案,明顯是向香港的反對派勢力傳遞“支持”,部分示威者還可能從中得到錯誤信息,以為美國支持他們的暴力違法行為,從而採取更加激進的行動,不利香港結束動蕩、恢復社會秩序。

對美國而言,香港是重要貿易夥伴,是其第九大商品出口市場、第三大葡萄酒出口市場和第六大農產品出口市場。目前,有1344家美國公司在港經營,其中278家是地區總部,約有8.5萬名美國人在港居住。2019年,香港初創企業中有34%的創辦人來自香港以外地方,其中美國人高居首位。在這樣一個利益交融的國際城市,如果該法案成為美國的國內法,那將是懸在香港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即便“備而不用”也會影響投資者的信心,而那些一直以來通過香港市場分享中國內地發展紅利的美國公司和企業也必然受到影響。

對在香港有經濟利益的其他國家而言,香港的簡單稅制及低稅率、信息的自由流動、優越地理位置和獨立關稅區地位都是公認的優勢。這樣一個做生意的好地方,如果失去其獨特性,對國際社會是一種損失。

讓我們還是把香港的人權與民主交給香港的法律,保障人權、發展民主首先是特區政府的責任,而維護一個獨特的香港,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符合所有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