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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賈春陽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美國所副研究員

美國南海「航行自由行動」:危險之舉

2016-04-13

2015年以來,美國多番打着“航行自由行動”旗號派軍艦、軍機闖入中國南海島礁12海裏海空域,挑戰中國主權主張和維權措施。近來,美國政府、軍方高層及部分議員接連發聲,宣稱將不顧中國在南海島礁部署的防衛設施,繼續派艦機赴南海執行所謂“航行自由行動”,並鼓動他國與美國一起行動。美國的“航行自由行動”雖然宣稱“依國際法行事”,但不僅在法理和道義上站不住腳,也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舉動。

首先,美國的舉動基於其對國際法的片面理解,法理上站不住腳。在美國看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並未要求外國船舶通過一國領海時需事先得到沿海國同意,其軍艦隻需根據已有規定便可在他國領海享有“無害通過”權利。然而,《公約》雖未規定“事先允許”事項,其第二十一條卻規定“沿海國可依本公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制定關於無害通過領海的法律和規章”,“行使無害通過領海權利的外國船舶應遵守所有這種法律和規章”。中國1992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規定“外國軍用船舶進入中國領海,須經中國政府批准”。由此可知,中國的規定不僅沒有違反《公約》,反而是執行了《公約》的規定。因此,未經中國政府批准,美國派驅逐艦及B-52戰略轟炸機擅闖中國島礁12海里,特別是派“柯蒂斯•威爾伯”號驅逐艦闖入設有領海基線的西沙群島中建島12海里以內區域,不僅違反中國法律,威脅到中國島礁駐守人員及設施的安全,顯然也不符合《公約》相關規定,在法理上說不過去。

其次,美國的舉動是南海“軍事化”的最大動因。美國近來屢屢炒作南海“軍事化”問題,宣稱中國在南海島礁修建跑道、部署雷達和防空導彈等導致南海“軍事化”。中國在自己的領土上部署防衛設施,是行使國際法賦予的主權國家的自衛權和自保權,是任何國家都有權做的事情。與之相比,美國近年來不斷加強在南海及其鄰近地區的軍力部署和展示,其中包括:在新加坡派駐瀕海戰鬥艦和P-8A“海神”反潛偵察機,在菲律賓建立輪駐基地,與印尼、馬來西亞等國探討駐軍可能性;增加在南海舉行的多邊軍演頻次和規模;派驅逐艦、戰略轟炸機闖入中國南沙島礁鄰近海空域及西沙島礁領海;鼓動東南亞國家及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在南海爭議海域開展“聯合巡邏”等,導致南海局勢越來越緊張。對此,中國必然要加強本國島礁的防衛。然而,中國仍非常克制,僅在南海島礁部署了少量防禦性武器,並未部署反艦導彈、轟炸機等“進攻性武器”。況且,依照《公約》第二十五條,“沿海國可在其領海內採取必要步驟以防止非無害的通過”。因此,二者相較,中國的行動明顯屬於符合國際法的防衛舉措,與所謂“軍事化”無關,而美國的挑釁性舉動才是南海“軍事化”的最大動因。

第三,美國的舉動非常危險,極易引發不測事件甚至軍事衝突。從1994年的“黃海對峙事件”到2001年的南海“撞機事件”,再到近年來屢屢發生的美軍測量船、偵察機對中國專屬經濟區的抵近偵察,多次引發中美艦機對峙甚至摩擦。當前,中美兩軍簽署的“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以及“海空相遇安全行為準則術語”、“艦艦相遇安全行為準則”、“空中相遇安全行為準則”三個附件,為防範兩國艦機發生不測事件提供了一道安全閥。然而,如果美國不放棄在南海爭議區域特別是中國島礁鄰近區域、領海基線以內海空域的“航行自由行動”,兩國海空軍一線部隊便始終存在發生“意外事件”的可能。從美國官方及戰略界人士的言行看,美軍南海“航行自由行動”還可能繼續升級,包括擴大行動的地理範圍,如到黃岩島開展“航行自由行動”;強化行動方式,如派軍艦以“有害通過”方式進入南沙部分島礁12海里,派軍機直接飛越相關島礁上空;與日本、澳大利亞及部分東南亞國家聯合巡邏等。若此,中美海空軍在南海的較量勢必更加頻繁和激烈,兩國海空軍一線部隊發生意外事件甚至軍事摩擦的風險將大為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