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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誣陷中國「偷技術」難以服人

2019-06-20

今年以來,美國一些機構毫無根據地懷疑中國學者、科研人員和留學生到美國搞間諜活動,竊取美國高科技機密,因此不擇手段地加以限制和騷擾,給兩國正常人員交流設置障礙。事實上,說中國通過間諜活動偷美國的尖端技術,是美國敗壞中國聲譽的慣用手段,延用至今,而且愈演愈烈。他們只服從政治需要,不需要證據。這種無根無據地瞎說很難服人。我在美國任常駐記者期間,對此多有領教。不妨作個回顧,溫故而知新。

1999年5月25日,美國出台長達872頁的《考克斯報告》,這份由美國眾議院政策委員會主席考克斯領頭炮製的報告,指責中國從美國核武器實驗室偷走了大量絕密資料,包括七種核彈頭和高性能電腦技術的資料,並估計中國正在利用這些技術研發陸上機動洲際彈道導彈,以及從潛艇發射的洲際彈道導彈。但報告通篇充斥“似乎”、 “可能” 、“也許”、 “將來或許會”等猜測性語言,沒有舉出任何真憑實據,給人的感覺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當時輿論指出,美國選這個時間公布這一報告有兩個目的。一是轉移視線。當年5月7日,美國向中國駐南斯拉夫使館發射精確制導炸彈,炸死炸傷三名中國記者和數十名使館人員。美國遭到全世界的譴責,陷入空前被動。拋出這個報告,是想用駭人聽聞的說法,吸引人們的視線,減輕世界輿論對美國的壓力。二是破壞克林頓政府的全面對華接觸政策,把中美關係拉向後退。

“偷技術”之說遭到廣泛質疑和批駁,中國很有說服力地指出,美國這麼做犯了兩個錯誤:既過低估計了中國開發軍事技術的能力,也過低估計了美國自已的保密能力。大家覺得是啊,美國如此精尖的絕密技術,該有多麼複雜的管理程序和技術環節,豈是一個或少數人可以偷走?除非全實驗室的人都是“間諜”。

在此之前不久,美國還製造了一個“李文和間諜案”,並讓其持續發酵,烘托所謂“中國偷美國技術”的氛圍。李文和是在台灣出生的美籍華人,曾在研製核武器的洛斯阿拉莫斯實驗室工作,他被指控犯有為中國竊取美國核武庫機密罪,逮捕入獄。後來李文和與美國政府達成訴訟協議,罪名改為“以不當方式處理內部資料”,政府收回對他的其他58項指控,並將其釋放。這分明是一樁寃案,是美國政府為強化中國竊取美國技術的無理說法,把李文和當成犧牲品。

同樣在這年5月,又發生了美國不讓新華社買樓事件。

5月22日,新華社華盛頓分社與房地產商正式簽約,在華盛頓近郊買下一幢七層公寓樓。分社十幾位員工為工作和生活條件即將改善而欣喜。但他們高興得太早,也太天真,哪想到美方阻礙新華社買樓的計劃正在暗地裡推行。

5月21日,當地右翼報紙《華盛頓時報》在頭版發表《新華社分社新樓俯瞰五角大樓》的長篇報道,此後兩天,該報同樣在頭版刊登多篇文章,一口咬定新華社買樓“違法”,新華社記者“從事收集情報的間諜活動”。文章說:通過位於395州際公路附近高地的這幢建築,新華社可以秘密監視五角大樓人員往來情況,藉此刺探軍情,或在關鍵時刻干擾軍事通信;如果天氣好,可以借麥克風通過窗戶玻璃細微振動,辨別出辦公室內人員講話的內容;中國間諜可以利用新址的制高點,在解放軍對台灣發動導彈攻擊的關鍵時刻,以微波干擾五角大樓對外通信。如此等等,極盡信口雌黃之能事。

在《華盛頓時報》發難的同時,一些反華人士也在鼓吹“新華社記者是北京間諜活動的候選人”,美國國務院則出面說新華社是中國政府的聯絡機構,應受《外交使團條例》的限制,買樓前必須向美國國務院提出申請,美國國務院在60天之內決定批准還是回絕。其實,新華社是一家註冊公司,買賣房產根本不需要美國務院批准。

買樓的事由此告吹。新華社華盛頓分社社長在接受我採訪時依然忿忿不平:“這完全是抹黑,純屬胡說八道。” “我們分社的人都感到好笑,這實在太荒唐了。我們天天埋頭搞報道,辛辛苦苦為促進中美人民相互了解做工作,卻被扣上'間諜'的帽子,能不讓人生氣?”不過他們也知道,這是美國為掀起“中國間諜熱”,拿新華社記者開刀。

其實, 我們記者站也遇到過令人匪夷所思的離奇事。那是我剛到美國的第二天,記者站的電話全部失靈,打不出去也打不進來。報修後,來了兩位修理工,東查查,西探探。第三天,三輛警車開到記者站附近,有時一輛有時兩輛圍着記者站轉,一幅示威架勢,讓人好氣又好笑。我在辦公室拿起話筒,故意大聲說些“你們盯錯了人”、 “神經過敏” 、“專業水平太低”之類譏諷他們的話。大約20天後,三輛警車開走,沒了下文。

這件事讓我頗多感慨。中國有句“疑心生暗鬼”的成語,意思是,因為多疑而產生各種幻覺和錯誤判斷。這似乎也是美國一些人的真實寫照。他們以懷疑一切的眼光看待赴美國學習交流的中國人,並伴之以種種荒謬之舉。就拿我來說,我已在報社工作30多年,在多個國家任過常駐記者,曾赴五大洲50多個國家採訪,我的身份和工作經歷足夠透明,光明磊落。然而,他們連我也不放過,還給下馬威,行為很不光彩。我還在想,美國特工為什麼這麼不專業?這或許與他們長期習慣於服從政治、奉命行事而忽視取證有關,就會給索定的對象扣帽子,沒練出辨別真相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