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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話題】:美國大選 中美關係 全球治理 氣候變化 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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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新華 清華大學國際關係研究院副研究員

COP26:全球應對氣候危機的「格拉斯哥之路」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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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COP26 之前,世界各地都曾發生過要求採取氣候變化行動的抗議活動,例如德國杜塞爾多夫的抗議活動 。

2021年10月31日至11月12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第26次大會(COP26)將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COP26是在聯合國框架下全球氣候治理進程能否全面邁向《巴黎協定》治理道路的關鍵會議,也是國際社會在全球氣候危機加速演進中能否有效遏制氣候災難的關鍵窗口,更是全球能否構建起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治理體系的重要契機。COP26充滿機遇與挑戰,應對氣候危機能否取得成功,需要公平、公正、平衡地處理好當前全球氣候治理議題中的六大重要關係。

1.5℃目標與2℃目標

各締約方在《巴黎協定》中達成的目標是將全球平均溫度升幅控制在2℃以內,並繼續爭取把溫度升幅限定在1.5℃。追溯《巴黎協定》談判的艱辛歷程可知,2℃目標是當前國際社會普遍認同、務實、平衡的溫控目標,也為廣大發展中國家實現碳中和目標留下公平、公正的發展空間。但當前,一些發達國家好高騖遠,試圖將全球溫控目標提高到1.5℃。2℃目標下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限額為550億噸水平,而1.5℃目標下僅有400億噸。在2021年9月召開的第76屆聯合國大會上,美國總統拜登提到為實現將全球變暖限制在1.5℃目標,每個國家在COP26的會議上都需提出其最高行動目標。為增強對1.5℃目標的戰略協同,美國總統拜登於2021年9月17日召集舉行了“主要經濟體能源與氣候論壇”,會議主席聲明也提到COP26重要目標是將升溫控制在1.5℃的範圍內。因而可以看到,1.5℃目標將成為COP26的首要熱點話題,這將嚴重干擾《巴黎協定》“規則手冊”談判正常議程,也將破壞《巴黎協定》自下而上“國家自主貢獻”(NDC)的基本治理模式,並進一步壓縮廣大發展中國家實現碳中和的時間表,甚至可能導致COP26會議的失敗。

應對氣候危機,最為重要的是首先維護《巴黎協定》這個來之不易、具有普遍共識的全球治理框架的完整與穩定運行,在此基礎上按照兩個階段先朝着2℃目標努力,再爭取向1.5℃目標邁進。同時,還應秉持“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發達國家應率先以1.5℃目標提高其NDC,發展中國家按照各自國情和能力原則提升NDC。為加速全球從2℃目標向1.5℃目標邁進,依照《巴黎協定》基本規則,發達國家還應為發展中國家提供相應的資金、技術等支持,幫助發展中國家加速邁向1.5℃。因而,在《巴黎協定》框架內基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分兩階段推進溫控目標是應對當前氣候危機切實而務實的路徑。

甲烷排放與溫室氣體排放

甲烷是一種有重大影響的溫室氣體,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五次評估報告顯示,甲烷具有強熱量吸附能力,其在20年內的增溫效應相當於二氧化碳的84倍。目前全球甲烷排放量約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16%,對全球溫室氣體導致的全球變暖貢獻率達25%。因此,甲烷成為國際社會重點關注的溫室氣體之一,也成為全球新一輪控制煤炭開採與利用的重要減排策略。

2021年9月17日,美國總統拜登召集“主要經濟體能源與氣候論壇”,美國和歐盟共同發起全球甲烷承諾,計劃到2030年全球甲烷排放量比2020年水平至少減少30%。該倡議得到包括歐盟、阿根廷、印度尼西亞、意大利、墨西哥、英國等該論壇成員的支持和加入。隨後,美國與歐盟委員會聯合提出《全球甲烷減排承諾》,重點是針對煤炭開採、天然氣、農業、畜牧業等甲烷高排放行業,通過開發甲烷排放量實時監測工具,精確量化監測全球甲烷減排量。美歐將在COP26上正式啟動該倡議,這將對以煤炭、天然氣、農業、畜牧業為主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構成新的減排壓力。

甲烷僅是溫室氣體中的一類,《巴黎協定》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CO2e)進行總體減排核算,各國NDC減排目標也是按照CO2e來落實。美歐推動的《全球甲烷減排承諾》將給全球溫室氣體減排量和各國新NDC目標帶來巨大幹擾,2030年甲烷排放減少30%這一目標遠高於目前2050年、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減排強度,它不僅不利於全球碳中和目標,更不利於《巴黎協定》的全面實施。因此,甲烷排放控制須以《巴黎協定》為基本框架,以總體溫室氣體排放統籌核算。

碳關稅與綠色貿易壁壘

2019年12月11日,歐盟推出的《歐洲綠色協議》提出“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以減少所謂的“碳泄漏”。為加強他國與歐盟的相當或等同措施,歐盟極力推動CBAM融入新的國際貿易規則。2021年7月14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一攬子提案,推動CBAM對有針對性選擇產品的進口設定碳價格。CBAM 預計將在 2023 年過渡性引入新的二氧化碳減排措施,並在 2026 年之前完成相關措施。歐盟將CBAM不斷地推向WTO框架,以使外國企業參與歐洲排放限額交易體系(ETS)。同時,美國拜登政府公布的《2021貿易議程》也提到將設立碳邊界調整稅,並增強盟友和夥伴國家的政策協調。2021年9月30日,美歐貿易與技術委員會(TTC)啟動,並計劃將貿易相關的氣候和環境問題納入全球貿易挑戰工作組。歐盟與美國計劃聯合推進“碳關稅聯盟”,以主導全球貿易新體制。

這種綠色貿易機制名義上是為減少排放,實質上是將發達國家自身的減排責任轉嫁到廣大發展中國家身上。美國和歐盟國家跨國公司供應鏈的排放佔全球排放量的近1/5,據聯合國貿發會議分析,如果CBAM以每噸嵌入二氧化碳排放44美元的價格實施,發展中國家的目標碳密集型部門的出口將減少1.4%;如果以每噸88美元的價格實施,則出口將減少2.4%。如果按照碳關稅機制構建新的貿易規則,不僅將增加“綠色貿易壁壘”,約束髮展中國家的貿易和經濟競爭力,更讓發達國家應該承擔的歷史減排責任轉嫁到發展中國家身上。這種以綠色為名義構建的貿易和經濟規則嚴重違背了公平性原則,將破壞全球貿易秩序。

氣候正義與歷史責任

解決所謂的環境和“氣候正義”問題是美國總統拜登氣候計劃的核心宗旨。美國總統拜登在相關行政令中已責成司法部設立“氣候正義辦公室”。從國際氣候治理層面,以“氣候正義”為由可對高排放國家發起道義攻勢,美國總統氣候特使克里警告中國必須減少排放以避免氣候“混亂”。可以看出,美國正將自己塑造為“氣候正義”的高地。

通常意義來講,維護氣候正義應包括人類的生存權、發展權、安全利益得到保證。解決“歷史排放責任”問題是實現“氣候正義”的基石和出發點,工業化往大氣排放的溫室氣體主要由發達國家貢獻,這種歷史排放給發達國家帶來先發優勢機遇。通過碳關稅和貿易政策捆綁,以金融和貿易手段擺脫“歷史排放責任”,是部分發達國家當前違背“氣候正義”的不義之舉。當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空間已接近臨界,發達國家試圖向廣大發展中國家施壓增強減排責任,來爭取排放空間。這種通過政治工具剝奪發展中國家發展權的方式,既不符合公平、正義的人類共同價值,也妨礙了發展中國家的發展與機遇。

氣候危機與氣候安全

2021年8月9日,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發佈的第六次氣候變化評估報告顯示,目前全球氣溫較工業化之前已升高1.1℃,未來20年內或升高超過1.5℃。全球二氧化碳平均摩爾分數已超過410ppm,如果二氧化碳濃度延續過去的增長態勢,2021年將達到或超過414ppm(工業化前水平為278ppm),快速逼近“氣候臨界”。評估報告認為,全球溫升一旦突破臨界點,氣候災害發生頻率和強度將大幅上升,打破生態平衡,危及動植物生存,破壞生物多樣性,並對地球上的水資源、能源、碳和其他元素的循環產生複雜而深遠的影響。2021年以來氣候變化帶來的極端氣候災害在全球肆虐,“氣候臨界”加速迫近,氣候變化對人類生存所依賴的自然與社會的“全域級聯”效應進一步凸顯,氣候危機正引起系統性氣候安全風險的湧現。

氣候危機對國際安全的核心驅動效應日趨凸顯,以“氣候安全”為支柱構建新的國際安全架構正成為國際政治博弈焦點。美國為爭取氣候安全合作中的領導力,已牽頭召開“領導人氣候峰會”,峰會專門設立“氣候安全”議題。美國國務院正在動員政府、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等多種資源,以“氣候安全”為議題積極介入地緣政治熱點地區。美國總統氣候特使克里在慕尼黑安全大會上表示,美國將在G7、G20、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委員會、北極理事會等多邊機制進行政策協調。為了在聯合國層面重塑國際安全合作框架,美國提出了以“準備和預防責任”為中心的安全合作框架(R2P2)。

如何應對加速到來的氣候危機“灰犀牛”?如果延續美西方的“權力遊戲”邏輯,以單邊主義和排他性“多邊主義”為旗號,以維護所謂“氣候正義”和“氣候安全”為道義旗幟,以維護霸權體系為戰略目標,那麼國際社會多年形成的氣候合作共識將受嚴重衝擊,氣候治理框架的基石也將受到威脅,正在加速的氣候危機系統性風險將無法遏制,更會誘發新的國際安全風險。因此,要在全球性大危機下戰勝氣候危機,國際社會需要以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全球安全觀來推動全球的安全、和平與可持續發展,要從人與自然二者系統互動中尋找應對之道。

人與自然的關係

人類自進入工業文明時代以來,在創造巨大物質財富的同時,也加速了對自然資源的攫取,打破了地球生態系統平衡。人與自然的深層次矛盾日益顯現,生物多樣性喪失,極端氣候事件頻發,氣候危機的系統性風險快速放大,人與自然的矛盾進入負反饋循環中。如何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係,是人類在21世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時代命題。西方理念和思路更多強調對客觀自然界的保護,並通過霸權和政治手段來間接壓制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空間,這種治理模式未能平衡人與自然的關係,也未能平衡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利益,更未能突破原有發展路徑,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人與自然的矛盾關係。

自然遭到系統性破壞,人類生存發展就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要破解人與自然的長期矛盾,需要從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方向思考。中國從系統論、中國哲學思想的高度,提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解決方案,提倡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構建“地球生命共同體”。這一理念從系統維度、一切生命平等的高度,把握人與自然的平衡關係。將人與自然的矛盾轉換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既維護自然生態的平衡,又從生態平衡中得到發展福祉,這是人類在21世紀有效應對氣候危機、實現氣候安全的生存之道,也是解決能源利用、綠色經濟、生態安全、全球氣候治理等矛盾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