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簡體繁體
【熱點話題】:中美關係 貿易戰 全球治理 COVID-19 氣候變化 脫鉤

商務部宣布對美歐等進口橡膠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人民日報 2017-08-30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30日宣布對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橡膠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商務部於2017年8月14日收到浙江信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盤錦和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稱申請人)代表國內鹵化丁基橡膠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進行反傾銷調查。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地區)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的鹵化丁基橡膠產量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占同期中國同類產品總產量的比例均超過50%,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國內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

申請書主張,原產於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鹵化丁基橡膠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向中國出口銷售。申請人依據合理獲得的證據和信息,在申請書中以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申請調查產品在其國內市場銷售價格作為確定美國、歐盟和新加坡鹵化丁基橡膠正常價值的基礎,以申請調查產品進口至中國的海關統計價格作為確定出口價格的基礎,在對影響價格可比性的各種因素進行調整後,主張申請調查產品存在較大幅度的傾銷。申請書同時主張,受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申請調查產品進口衝擊,國內產業銷售價格、利潤率、投資收益率、人均工資等指標呈惡化趨勢,國內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且申請調查產品的傾銷與國內產業實質損害存在因果關係。經審查,商務部認為申請書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

商務部經審查後,決定自8月30日起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