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從公安部獲悉,應我方請求,在美國移民海關執法局工作人員押解下,湖北、廣東省公安機關通緝的經濟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遣返至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這是繼今年6月1日美國向我遣返一名嚴重刑事犯罪嫌疑人朱某後,中美兩國執法部門開展執法追逃合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據悉,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湖北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在其經營公司已停產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通過偽造證明文件、編造虛假貸款用途、虛假抵押等手段,先後從四家金融機構騙取貸款和承兌匯票3.54億元。之後,周某某指使他人將承兌匯票非法貼現,用于歸還先行到期銀行貸款,以及購置房產、支付巨額高利貸借款、利息等。2014年5月6日,周某某逃往美國。2014年5月28日,湖北省應城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貸款詐騙罪對周某某批准逮捕。同年7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
2013年11月,周某某在擔任廣東某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在公司資產已抵押給銀行的情況下,將公司股權出售林某某等人,騙取林某某等人3100餘萬元人民幣。2014年7月4日,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犯罪對周某某批准逮捕。同年9月,國際刑警組織再次對其發佈紅色通報。
周某某出逃後,公安部立即向美方提出協助查緝的請求。經中美兩國執法機關不懈努力,今年8月16日,美方完成對周某某調查及遣返程序,並派員將其押解遣返回中國。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美方將周某某遣返再次表明,中國警方與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執法機關的執法合作日益緊密,世界上並沒有“避罪天堂”,“天網”會越織越密。公安機關將始終堅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理念,與各國執法機關有效溝通,全力以赴做好境外追逃追贓工作;同時也敦促境外在逃犯罪嫌疑人儘早拋棄幻想、儘快回國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