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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唐納德・特朗普無權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特定國家加征關稅,這一裁決引發鋪天蓋地的新聞報道,也遭到總統本人的猛烈抨擊。但該裁決對其他國家和全球貿易的經濟影響很可能有限。
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加征的關稅原本就可能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因為其違背了非歧視待遇原則。無論如何,特朗普此後已依據另一項法律(《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加征了新的10%全面關稅,並威脅將稅率提高至法定上限15%。此舉對美國家庭和企業而言並非好消息,但確實讓美國更接近全球貿易規則的要求。
短期內,新的附加關稅將產生贏家和輸家。在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前,按貿易加權計算的有效關稅稅率大致為:中國36.8%、印度22.3%、越南 21.6%、印度尼西亞23.5%、泰國19.4%、日本14.9%、韓國12.8%、馬來西亞11.6%、新加坡6.7%。而如今,依據第122條加征新的10%關稅後,中國的有效稅率將降至約26.9%,印度13.9%,越南16.0%,印度尼西亞16.4%,泰國14.8%,日本和韓國分別至13.5% 和12.0%。歐盟和英國的處境將比最高法院裁決前更糟,因為它們在雙邊談判中已向美國作出讓步,而美國給予的回報實際上小於取消《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相關關稅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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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2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華盛頓舉行的“解放日”活動所展示的互惠關稅圖表。 |
特朗普政府的貿易代表賈米森・格里爾宣稱,美國將通過其他方式重建國別關稅體系。或許,最高法院此次裁決帶來的贏家與輸家都只是暫時的。
特朗普政府已啟動相關程序,擬動用《1974年貿易法》第232條(國家安全條款)和第301條(不公平貿易行為條款),恢復此前關稅體系的諸多內容。第232條允許在商務部調查後,對特定產品加征關稅,例如對鋼鐵徵收 25%關稅;第301條則允許在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起調查後,對特定國家實施報復性措施。由於此類調查通常擁有較大自由裁量權,理論上特朗普可以重新加征最高法院裁決前實施的所有國別關稅。
儘管中國似乎是最高法院這一裁決的最大受益者,但這種利好將是暫時的。特朗普第一屆政府就曾經通過第301條調查為對華高額關稅辯護。拜登政府在後續審查中認定,中國部分不公平貿易行為依然存在,因此延續了特朗普時期的關稅。特朗普只需援引拜登政府的審查結論,即可推出新的關稅措施,稅率甚至可能高於此前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加征的水平。儘管他可能在4月訪華前暫不採取行動,但此後很可能宣布相關舉措。
原則上,其他國家可就第232條和第301條關稅的不當適用向世貿組織提起訴訟,歐盟和中國過去均曾這樣做。但這些努力很難取得實質進展,因為自 2019年以來,由於美國拒絕任命新法官,世貿組織上訴機構一直處於停擺狀態。事實上,世貿組織專家組曾在2020年裁定,特朗普首屆政府對華加征的第301關稅不具正當性,但由於上訴機構無法運作,最終裁決始終未能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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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15日世界貿易組織表示,根據全球貿易組織的規則,美國特朗普政府對總額超過2000億美元的中國商品徵收的關稅是非法的。 |
美國相較其他國家還擁有兩大優勢:一是將貿易武器化的能力,二是將武器商業化的能力。美國政府可憑藉全球最大進口市場的地位,向他國施壓以換取讓步,也可利用盟友對其安全上的依賴,“誘導”對方在投資和貿易領域作出妥協。
特朗普願意動用這兩種手段的態度,會讓其他國家政府在將美國訴至世貿組織前三思。對日本、韓國以及歐洲部分國家而言,安全考量很可能超過訴訟帶來的收益。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在法律上的可及是一回事,而各國在政治上是否願意用它則是另一回事。
歸根結底,最高法院針對特朗普關稅政策的裁決,或許只會改變美國貿易政策的法律表象,並讓美國進口出現短暫激增。但它不太可能降低美國貿易壁壘的整體水平,也幾乎不會顯著改變其針對不同國家的關稅結構。
全文翻譯自報業辛迪加(Project Syndicate),原文標題“The Supreme Court's Tariff Ruling Changes Little”(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