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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美國總統特朗普與環境保護署(EPA)署長李·澤爾丁在白宮宣布,正式撤銷EPA於2009年作出的溫室氣體“危害認定”。這一舉動動搖了美國氣候政策的重要法律基石,將使美國溫室氣體排放監管變得更加困難。至此,美國應對氣候變化在聯邦政府層面的政策已所剩不多,更多依靠州一級政策、部分仍在有效期的財政支持政策和其他殘留政策來支撐。科學並未改變,但政策和行動已經“清零”,誇張一點說,美國的氣候政策正加速向“石器時代”回撤。
2007年,美國最高法院在“馬薩諸塞州訴EPA案”中裁定,溫室氣體屬於《清潔空氣法》定義的空氣污染物。如果EPA認定這些氣體威脅公眾健康或福祉,可對其進行監管。基於上述裁定,EPA在2009年正式發佈“危害認定”,確認包括二氧化碳、甲烷在內的六種溫室氣體加劇氣候變化,對當代和後代美國人的健康及福祉構成威脅。“危害認定”是EPA監管汽車、發電廠、工廠等溫室氣體排放的核心法律前提和科學依據。準確來說,“危害認定”不是法律,但具有法律效力,白宮不能僅靠行政令就取消它,還必須走漫長的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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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2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宣布撤銷2009年美國環保署關於污染物危害性的認定。 |
特朗普重返白宮第一天就啟動取消“危害認定”的程序。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簽署題為“釋放美國能源”的第14154號行政令,要求EPA審查“危害認定”的合法性和可持續性,並在30天內提交報告。2025年3月,EPA宣布重新考慮“危害認定”。7月,EPA正式提出關於撤銷“危害認定”的建議,並徵求公眾意見。之後就是在2026年2月12日正式發佈報告撤回。特朗普政府撤銷“危害認定”的理由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行政機構制定這樣的規則是在給自己“擴權”,應由國會決定是否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監管,而不是行政機構裁定。二是特朗普歷來堅持的,氣候變化是騙局,損害美國國力和美國民眾,必須加以制止。
EPA在新聞稿中將此次決定稱為“美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單次放鬆監管舉措”。而隨着“危害認定”被撤銷,一系列基於此的聯邦法規隨之失效。比如,EPA將廢除車輛的聯邦溫室氣體排放標準,不再強制汽車製造商提升排放標準,EPA也認定《清潔空氣法》沒有賦予自己設定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的法定權力。在大多數國家,強制監管車輛排放在政府層面是通行做法,在社會上也幾乎已經是常識,特朗普政府這種做法打破了慣例和常識,與主流觀點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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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美國環保保護署署長李·澤爾丁宣布撤銷31項氣候法規,這將影響電動車與環保監管政策。此舉被視為美國史上最大規模的環保法規改革。 |
事實上,廢除“危害認定”只是特朗普氣候政策回撤的一環。就任以來,特朗普政府採取了一系列高頻、高強度的行動,試圖徹底拆除奧巴馬和拜登時期建立的氣候治理體系,包括再次退出《巴黎協定》、撤銷“電動汽車強制令”、凍結並撤銷《通脹削減法案》殘餘資金,取消液化天然氣(LNG)出口禁令,等等。
目前,美國在國際上已經不再承擔減排義務,國內的氣候變化治理也主要靠地方來維持。比如,加州牽頭的“氣候聯盟”(由20多個州組成)仍堅持自己的排放標準。得克薩斯州是傳統紅州,也是可再生能源應用較廣泛的州,許多企業和民眾仍可能會堅持低排放設備的投資和使用。此外,由於《通脹削減法案》中的很多工廠和投資位於共和黨選區,部分共和黨議員反對完全廢除這些稅收抵免,因此仍有部分財政激勵手段在發揮餘熱。未來美國國內的氣候政策怎麼走,還需要進行更精細的博弈。


